「要進馬來西亞,是不是要先開一家公司?」這是台灣品牌最常問、也最常做錯的決定。答案取決於你要做什麼生意——如果是賣商品,外資持股過半就需要 WRT 執照,而它的實繳資本門檻是 RM100 萬。這筆錢該不該現在花,往往決定了整個市場進入的節奏。
在馬來西亞設公司要具備什麼條件?
外國人可在馬來西亞設立私人有限公司(Sdn. Bhd.),依《2016 年公司法》向公司委員會(SSM)登記,多數行業允許 100% 外資持股。基本要件包括:至少一名股東、至少一名在馬來西亞有主要居所的董事、一名法定公司秘書,以及一個註冊地址。
但「能設立」和「能營運」是兩件事。公司登記完成後,還要看你的業務屬於哪一類——賣商品的要 WRT 執照、有實體店面的要地方政府(PBT)營業場所執照、特定產業另有主管機關的許可。真正決定門檻高低的,是這些後續執照,而不是設立本身。
還有一點常被誤解:設立公司不等於可以在馬來西亞工作或居留。外籍董事要親自在當地經營,必須另外申請就業准證(EP),而 EP 的審核又會回頭看公司的實繳資本。
關鍵門檻:WRT 執照與 RM100 萬實繳資本
如果你的馬來西亞公司要從事分銷貿易——批發、零售、進出口、餐飲、加盟——而外資持股超過 50%,就必須向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(KPDN)取得 WRT 執照(Wholesale, Retail and Trade),且實繳資本至少 RM100 萬。
這條規定的幾個實務重點:
- 觸發點是持股比例:外資超過半數就適用。若馬來西亞股東持股達 51% 以上,通常可免 WRT,RM100 萬的資本要求也隨之不適用(但屬個案認定,非必然)。
- 必須先有 Sdn. Bhd.:WRT 是公司設立之後才申請的執照,資本額須先反映在 SSM 的登記資料上。
- 需要實體營業場所:虛擬辦公室不被接受,場所還須符合地方政府的分區與安全規定。
- 效期需續:核發效期依個案認定,常見為一至三年,到期前須續辦。
- 與工作准證連動:WRT 核准是外籍員工申請就業准證的前提,沒有它,人也進不來。
- 大型業態門檻更高:量販等大型零售格式的資本要求可能大幅提高。
另外,KPDN 對 WRT 申請本身通常不收政府規費,但文件複雜,實務上多委由顧問辦理,成本主要落在服務費。
資本額不是登記數字,是真的要匯進去
台灣品牌最常低估的一點是:實繳資本(paid-up capital)是實際到位的資金,不是章程上的授權資本。申請 WRT 時需要提出銀行證明或會計師出具的文件,證明 RM100 萬確實入帳。
換句話說,這不是帳面遊戲,而是一筆要真的匯出、壓在當地公司的資金。對還在測試市場的品牌來說,這筆錢的機會成本相當高——它可能等於好幾檔的行銷預算,或是一整年的通路開發費用。
就業准證也有各自的資本門檻:一般顧問或服務類業務約 RM50 萬,貿易、進出口與餐飲類則對應到 RM100 萬。所以「要不要設公司」實際上是在問:你準備好把這筆資本壓在馬來西亞了嗎?
什麼情況下不該設公司?
如果你還在驗證市場,答案通常是:先別設。原因很單純——進口、產品註冊、通路上架這些事,都可以透過在地夥伴完成,不必自己有公司。
馬來西亞的官方程序確實要求在地身分:進口要有進口人(IOR)、化妝品要有通報持有人(CNH)、保健品要有註冊持有人(PRH)。但這些角色都允許委任第三方在地公司擔任,品牌不必為此設立自己的實體。三種角色的差別與合約該注意什麼,可延伸閱讀進口人與持證人一次搞懂。
合理的順序是先輕後重:
- 驗證期:委任在地夥伴進口與持證,用小批量測試需求、找出真正會賣的品項與通路。
- 成長期:銷售穩定、通路關係建立後,再評估是否需要自己的公司。
- 自持期:確定長期經營,投入 RM100 萬設立 Sdn. Bhd. 並申請 WRT,把註冊與通路關係轉到自己名下。
這個順序的好處是,資本投入發生在需求被驗證之後,而不是之前。反過來做——先設公司、壓資本、再來找市場——是台灣品牌在東南亞最常見的挫敗模式。
什麼情況該設公司?
當下列條件出現時,設立自己的公司就開始划算:
- 銷售已達規模:營收足以支撐當地營運成本,資本不再是純粹的沉沒成本。
- 需要長期通路關係:大型連鎖通路的供應商合約、帳期與退貨條件,由自己的公司承接比較單純。
- 要派人常駐:外籍幹部需要就業准證,而那必須有公司與 WRT 才辦得到。
- 產品註冊要自持:不想讓 MAL 或 NOT 長期掛在他人名下,就需要自己的法人身分來當持證人。
- 要開實體店或餐飲:實體營運本來就需要在地公司與場所執照。
最後一點特別重要:如果保健品的 MAL 註冊已經投入了六到九個月,長期而言把註冊轉到自己公司名下會更安全。這也是為什麼委任在地夥伴時,合約一定要寫清楚註冊的轉移條件。
設立流程大致怎麼走?
從決定到能營運,大致是這幾個階段:名稱查核與保留、備妥股東董事文件、向 SSM 提出設立登記、開立公司銀行帳戶並注入實繳資本、申請 WRT 與場所執照、辦理稅務登記,必要時再申請就業准證。
各階段的時間差異很大:SSM 的設立登記本身相對快,但銀行開戶、資本到位、WRT 審核與場所執照往往才是耗時所在,整體從幾週到數個月都有可能。另外,製造業若股東資金達一定規模或員工人數達門檻,還需要另行申請製造業執照。
實務上建議把「設立」與「能開始賣」分開估算——公司登記完成不等於可以出貨,中間還有執照與帳戶要跑。
稅務與後續維護
馬來西亞公司需要處理的例行事項包括:企業所得稅申報、銷售與服務稅(SST)的登記與申報(達門檻時)、年度申報與帳目提交、公司秘書與審計等法定要求。這些是設立之後每年都會發生的固定成本。
這也是評估要不要設公司時該一併算進去的部分——除了 RM100 萬的資本,還有持續的維護成本與行政負擔。對年營業額還不確定的品牌,這些固定成本可能比資本本身更難負擔。
常見問題(FAQ)
台灣人可以 100% 持股馬來西亞公司嗎?
多數行業可以。馬來西亞允許外資在大部分產業持有 100% 股權,設立私人有限公司(Sdn. Bhd.)即可。但若從事批發零售、進出口、餐飲等分銷貿易,外資持股超過 50% 就需要取得 WRT 執照,並符合 RM100 萬的實繳資本要求。部分特許行業另有持股比例或在地股東的規定。
馬來西亞設公司要多少資本?
法律上的最低設立資本很低,但實務門檻取決於你要做什麼。從事分銷貿易並需要 WRT 執照者,實繳資本至少 RM100 萬;申請就業准證時,貿易與餐飲類同樣對應 RM100 萬,顧問或服務類約 RM50 萬。這些是實際要匯入的資金,需以銀行或會計師文件佐證,不是登記數字。
不設公司可以把產品賣進馬來西亞嗎?
可以。進口需要在地的進口人(IOR),化妝品與保健品需要在地的持證人(CNH/PRH),但這些角色都能委任第三方在地公司擔任,品牌不必自行設立。這正是輕資產進入的做法,適合尚在驗證市場的階段。要注意的是合約必須寫清楚註冊歸屬與轉移條件,避免市場准入受制於人。
WRT 執照要多久、要花多少錢?
KPDN 對 WRT 申請本身通常不收政府規費,成本主要是文件準備與顧問服務費。時程依文件完備度與個案而異,且必須先完成公司設立、資本到位並取得場所執照才能提出。核發後的效期依個案認定,常見為一至三年,到期前須辦理續期。
設立公司之後我可以在馬來西亞工作嗎?
不行,兩者是分開的。設立公司只是取得法人資格,外籍人士要在當地工作或管理公司,必須另行申請就業准證(EP)。而 EP 的審核會檢視公司的實繳資本與執照狀態——從事貿易的公司通常需要先取得 WRT,移民單位才會受理。
先確認要花的錢,再決定要不要花
在馬來西亞設公司不難,難的是判斷現在該不該設。如果你要賣商品且外資持股過半,RM100 萬的實繳資本是繞不開的門檻;而在市場需求還沒被驗證之前,這筆錢壓下去的風險並不小。
艾肯斯與馬來西亞在地團隊 PINGLOBAL 協助台灣品牌用輕資產方式先進場驗證,再依實際銷售評估是否設立自己的公司,並在需要時協助把註冊與通路關係轉回品牌名下。如果你正在評估馬來西亞市場,歡迎與我們聊聊,先算清楚要花的錢,再決定怎麼進場。
最後更新:2026 年 7 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