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新馬」常被當成一個市場講,但對台灣品牌來說,這是兩套完全不同的規則。最極端的例子是保健食品:在新加坡不需要上市前核准;在馬來西亞則要看產品被歸到哪一邊——歸藥品主管機關管的要完成 MAL 註冊、送件後通常等六到九個月,歸食品管的則標籤合規即可上市。光這一項,就足以讓某些品牌的進場順序整個反過來。

兩地的基本差異

面向新加坡馬來西亞
人口約 600 萬約 3,430 萬
主管機關SFA(食品)、HSA(保健品與化妝品)KKM/FSQD(食品)、NPRA(保健品與化妝品)
一般食品進口商須向 SFA 登記,逐批申請許可免上市前註冊,標籤合規即可
保健食品不需上市前核准,可自願通報依劑型與宣稱分流:歸 NPRA 者須完成 MAL 註冊,送件後通常 6–9 個月;歸 FSQD 者按食品管理,免註冊
化妝品上市前須向 HSA 通報須完成 NPRA 的 NOT 通報
清真認證MUISJAKIM(承認台灣機構發證)
標籤語言英文馬來文或英文擇一
在地身分進口商須為在地登記公司並持有食品進口執照進口人、持證人均須為在地法人

兩地唯一相同的是最後一項:都需要在地身分。品牌本身不能直接進口或持證,這點沒有例外。

新加坡的門檻在哪裡?

新加坡的法規以英文撰寫、公開透明,這是它最大的優勢——你查得到規則,也預測得到結果。

一般食品:進口商須先向新加坡食品局(SFA)登記取得登記號碼,每批貨在到港前透過 TradeNet 申請許可。也就是說,管制的重點在進口商資格與逐批許可,而不是逐項產品註冊。高風險品類則會被要求提交衛生證明或檢驗報告。

保健食品:由衛生科學局(HSA)主管,不需上市前核准,也不需要進口或販售執照,改採上市後監管。廠商可自願通報,但非強制。要注意的是,這不等於寬鬆——成分限制、標示規範與宣稱用語都有明確要求,禁止添加類固醇等藥用成分,宣稱也必須停留在「支持正常健康機能」的範圍,不能有醫療暗示。

化妝品:上市前須向 HSA 通報,架構與東協化妝品指令一致。

新穎食品:屬例外——沒有安全食用歷史的新原料或新技術產品,須取得 SFA 的上市前核准。

馬來西亞的保健品分流:先確認歸誰管

台灣品牌最常被誤導的一句話是「保健食品進馬來西亞一定要 MAL」。實際上馬來西亞的分野不是「保健食品 vs 一般食品」,而是藥品由國家藥劑監管局(NPRA)管、食品由食品安全與品質組(FSQD)管,中間有一套官方的食藥交界(Food–Drug Interphase,FDI)分類機制,由兩個單位共組的分類委員會判定。

NPRA 對「保健品」的定義是按劑型走的:用以補充飲食、維持或增進身體健康機能,且以小單位劑型呈現(膠囊、錠劑、粉劑、液劑等),不含無菌製劑。會被推進 NPRA、因而需要 MAL 註冊的觸發條件主要有四個:

  • 藥品劑型:膠囊、錠劑、軟膠囊、舌下錠、口腔噴劑等具明確給藥單位的形式
  • 含列管成分:成分屬 1952 年毒藥法所列者,例如葡萄糖胺
  • 超過醫療劑量門檻:例如植物固醇或甾烷醇每日 3.5 公克、洋車前子殼每日 3.5 公克、番瀉葉每劑 0.5 公克等
  • 疾病相關宣稱:宣稱治療、預防或管理特定病症

反過來說,草本飲料、蛋白飲、軟糖這類產品,若以一般營養或健康維持的定位銷售、不做疾病宣稱,通常歸 FSQD 按食品管理,不需要 MAL,標籤合規即可上市。同一個配方,一旦在包裝或行銷上宣稱「降膽固醇」「控血糖」,立刻跳到 NPRA 的管轄。

這代表劑型與宣稱是可以主動設計的決策,不是被動接受的門檻。膠原蛋白做成膠囊要走 MAL、等六到九個月;同樣的膠原蛋白做成沖泡飲品且不做疾病宣稱,可能就是食品。這個選擇會直接決定你要不要付這半年以上的時間成本。

要提醒的是反方向的風險更大:有些品牌以為自己是食品,實際上已經因為劑型或宣稱觸發 NPRA 而不自知。未完成註冊就販售會面臨罰則、產品查扣,電商平台也可能永久下架。配方定案前就該做分類判斷,NPRA 亦提供正式的 FDI 分類諮詢,不確定時應先問清楚再投產。判斷方法與常見誤區見馬來西亞保健品到底要不要 MAL

這個差異會改變進場順序

把馬來西亞的規則放在旁邊比較,會看出一個實務上的機會:

  • 保健訴求的產品:第一步不是比時程,是先確認在馬來西亞會被歸到 NPRA 還是 FSQD。若歸 FSQD,兩地的門檻其實接近,可以並行;若歸 NPRA,新加坡可以在數週到數月內上市、馬來西亞送件後要六到九個月,此時先進新加坡取得銷售紀錄與消費者回饋,同時啟動馬來西亞的 MAL 註冊是效率最高的排法——等 MAL 核准時,你已經有一套驗證過的定價、包裝與行銷素材。
  • 一般食品品牌:兩地都不需要逐項註冊,差別在標籤與進口作業。可以並行,或依通路機會決定先後。
  • 化妝品品牌:兩地都是通報制,門檻接近,可視資源同時進行。

換句話說,順序差很多的只有一種情況:產品在馬來西亞被歸入 NPRA 管轄。而保健訴求的產品恰好是台灣出口的強項之一,所以這個分類判斷值得在規劃初期就做掉。

那為什麼不乾脆只做新加坡?

因為市場規模差了五倍以上。新加坡人口約 600 萬,馬來西亞約 3,430 萬。新加坡的購買力高、消費者對進口品接受度好,但天花板明顯;馬來西亞的市場縱深、通路層次與成長空間都大得多。

比較務實的看法是:新加坡適合當驗證場,馬來西亞才是規模市場。用新加坡的低門檻快速取得市場反應,再把資源投進馬來西亞的長期經營——這也符合我們一貫的建議:先花小錢拿到證據,再花大錢談通路。

清真體系不共用

一個常見誤解是「拿了一邊的清真認證,另一邊也能用」。實際上兩地的主管機關不同:新加坡是 MUIS,馬來西亞是 JAKIM,各有自己的承認機制與標誌。

對台灣工廠來說,比較實際的做法是先確認目標市場——馬來西亞的穆斯林市場占人口約六成,清真幾乎是進場條件;新加坡的穆斯林比例較低,但 MUIS 認證在部分品類與通路仍具商業價值。台灣工廠取得 JAKIM 承認機構發證的路徑,可參考清真認證怎麼申請

兩地都繞不開的那件事

無論先進哪一邊,都需要在地的進口與持證安排。新加坡的進口商必須是當地登記公司並持有食品進口執照;馬來西亞的進口人、化妝品通報持有人與保健品註冊持有人同樣必須是在地法人。

這代表你在兩地都要面對同一個問題:要委任在地夥伴,還是自己設公司? 新加坡的設立門檻與居民董事規定見台灣品牌在新加坡設公司,馬來西亞見台商在馬來西亞開公司。 委任的合約條款怎麼寫、註冊歸屬與轉移怎麼約定,是決定日後能不能收回自持的關鍵,細節見進口人與持證人一次搞懂

常見問題(FAQ)

保健食品在新加坡需要註冊嗎?

不需要上市前核准,也不需要進口或販售執照——新加坡的保健食品由 HSA 主管,採上市後監管,廠商可自願通報但非強制。不過成分限制、標示與宣稱規範都很明確,禁止添加藥用成分,宣稱不得有醫療暗示。馬來西亞則要先看產品歸 NPRA 還是 FSQD——歸 NPRA 者須完成 MAL 註冊、送件後等六到九個月,歸 FSQD 者按食品管理即可。

應該先進新加坡還是馬來西亞?

看品類,而且保健訴求的產品要先做一步分類判斷。若在馬來西亞歸 NPRA(需 MAL),建議先進新加坡——門檻低、上市快,可先取得銷售紀錄,同時啟動馬來西亞的註冊;若歸 FSQD 按食品管理,兩地門檻接近,可依通路機會決定先後。一般食品與化妝品兩地門檻接近,可依通路機會決定。若你的目標是規模,馬來西亞的市場約為新加坡的五倍以上,長期仍是主戰場。

新加坡的清真認證可以在馬來西亞使用嗎?

不行。新加坡的清真認證由 MUIS 核發,馬來西亞則由 JAKIM 主管,兩者各有承認機制與標誌,不能互通。台灣工廠若要進馬來西亞,須取得 JAKIM 承認機構核發的證書;若要進新加坡的清真市場,則需另行處理 MUIS 相關要求。

台灣公司可以自己進口到新加坡嗎?

不行。新加坡的進口商必須是當地登記的公司,並持有相應的食品進口執照,逐批貨物還須在到港前申請許可。這與馬來西亞的規則類似——兩地都要求在地法人作為責任主體,台灣品牌需委任在地夥伴或自行設立公司。

新加坡的食品標籤要用什麼語言?

英文。新加坡的標示資訊須以英文呈現,這對台灣品牌相對友善。馬來西亞則規定進口食品可用馬來文或英文擇一,在地製造者須用馬來文。兩地的標示項目與格式要求仍有差異,不能直接沿用同一版標籤。

先分清楚是兩個市場

把「新馬」當成一個市場,是台灣品牌最常見的誤會。兩地的法規架構、清真體系、市場規模與消費行為都不同,唯一相同的是都需要在地身分。

艾肯斯與馬來西亞在地團隊 PINGLOBAL 協助台灣品牌判斷進場順序、安排兩地的合規與通路資源。如果你正在規劃新馬市場,歡迎與我們聊聊,先確認先後順序,再決定資源怎麼配置。

最後更新:2026 年 8 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