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境電商賣新馬,最容易被忽略、也最直接吃掉毛利的就是稅。很多台灣賣家還停留在「小包裹免稅」的舊印象——這個時代已經結束了:馬來西亞與新加坡都已對低價進口包裹課稅,而且是在你「銷售的當下」就發生。這篇把跨境電商會碰到的稅一次講清楚:賣家端、包裹端、以及升級在地店之後的稅務差異。

先建立框架:跨境電商的三層稅

  1. 台灣端:外銷貨物營業稅適用零稅率,但要有合規的出口報關文件佐證;營所稅照常,跨境收入要入帳。
  2. 包裹進口端:目的地國對進口包裹課的稅——這是本文重點,新馬兩國都改了規則。
  3. 在地營業端:升級在地店、在地倉之後,變成當地的正式進口與營業行為,適用一般稅制。

馬來西亞:LVG 10% 改寫了低價包裹的玩法

馬來西亞自 2024 年起對單價 RM500 以下、自境外銷售並寄送給馬來西亞買家的低價貨品(LVG)課 10% 銷售稅,由達註冊門檻的境外賣家或平台在銷售時收取——也就是說,稅不是在海關才發生,是在結帳當下就含在訂單裡。超過 RM500 的包裹則走一般進口程序:關稅(依 HS Code)+銷售稅,而銷售稅已於 2025 年 7 月擴大課稅範圍,多種品項改課 5% 或 10%,稅率邏輯見馬來西亞 SST 完整指南。

對賣家的實務意義:

  • 定價時把 10% LVG 入價,毛利試算不要用未稅價。
  • 單價卡在 RM500 上下的商品,要試算走 LVG 與走一般進口哪條路的總稅負低——有時調整組合規格就能換一條稅路。
  • 平台代收代付的站點,確認費用報表裡稅的欄位,對帳時分清楚「平台費」與「稅」。

新加坡:GST 9%,低價包裹一樣跑不掉

新加坡的消費稅(GST)為 9%,且透過境外供應商註冊制度(OVR)對低價進口貨品課徵:價值 400 新元以下的進口貨品,由達門檻的境外賣家或平台在銷售時收取 GST;超過 400 新元的貨品則在進口時課徵。新加坡多數商品免關稅,稅制單純,但 9% 是實實在在的成本,定價要入價。

什麼時候該從「包裹稅」升級到「正式進口」?

跨境包裹模式的稅制簡單,但單件物流成本高;量起來之後,整批正式進口+在地倉的單位成本反而更低——代價是要面對完整的進口稅費與在地稅務:

面向跨境包裹模式正式進口+在地店
進口稅費LVG/GST 在銷售端收取整批報關:關稅+銷售稅(馬)/GST(新)
單位物流成本高(逐件跨境)低(整櫃+在地配送)
在地稅務義務基本無營業稅務申報;馬來西亞端另有 SST 註冊與電子發票義務
適合階段測試期、長尾品項主力品項、打大促、月銷穩定後

馬來西亞端的整批進口稅費計算(CIF → 關稅 → 銷售稅的堆疊)見報關流程與稅費怎麼算;店型升級的完整判斷見跨境店 vs 在地店。

常見問題(FAQ)

跨境包裹的稅是買家付還是賣家付?

LVG 與 OVR 制度下,稅在銷售時向買家收取、由賣家或平台代收代繳——形式上買家付,實質上是你的「含稅售價」在跟當地競品比價。定價策略上應把稅視為成本結構的一部分,而不是額外加在最後的數字。

我的量還很小,需要在意這些稅嗎?

需要,但層次不同:小量賣家主要確認平台是否已代收代繳(主流平台多已納入),以及定價有沒有入稅;達到境外註冊門檻的賣家則有自行註冊申報的義務。規則以兩國稅務機關當期公告為準。

台灣出貨的訂單,台灣要開發票嗎?

跨境銷售收入依台灣規定入帳申報,外銷適用零稅率的前提是備妥出口證明文件。實務上建議把「平台結算報表 → 台灣帳務」的對帳流程月結固定下來,不要等年底才整理。

正式進口一定比較划算嗎?

不一定,取決於量與品類稅率。低單價、高頻的商品在量起來後多數划算;高稅率品類(如酒類)或動銷未驗證的新品,貿然整批進口反而把稅與庫存風險一次押滿。用實際數據算兩條路的到手毛利,讓數字決定。

稅算對了,跨境才是生意

跨境電商的稅不難,難的是它藏在定價、物流與平台報表的細節裡。艾肯斯提供新馬電商代營運與落地稅務串接,從跨境模式的定價試算到正式進口的完整申報一路陪跑——歡迎與我們聊聊你的商品該走哪條稅路,整體出海路徑見台灣品牌出海東南亞完整攻略。

最後更新:2026 年 8 月